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5年第65号
关于发布《》的公告 现发布《》(),作为公路工程推荐性行业标准,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。《》()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,日常管理和解释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。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,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(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;邮政编码:100088)。 特此公告。 交通运输部 2025年11月20日
关于发布《》的公告
现发布《》(),作为公路工程推荐性行业标准,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。《》()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运输部,日常管理和解释工作由主编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负责。 请各有关单位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,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建议函告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(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;邮政编码:100088)。 特此公告。
交通运输部 2025年11月20日